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建库公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建库公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由于目前小型建筑工程项目较多,为了满足设计的要求,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建库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国内公开建库,欢迎合格的单位参加入库申请。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
三、项目编号:BJZWJGZ-JG2021-1222
四、建库内容
建立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
建库后,建库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穗财采〔2019〕4号)等相关法律及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壹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均从该企业库中按照成本优化、经济节约、时间效率、经验能力及合理低价或随机抽取等原则确定承揽单位。建库有效期三年。
五、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018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且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同时提供:①注册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②第二代身份证;③由入库申请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申请登记截止前六个月)。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入库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1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入库。
六、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由建库代理机构依法组织,接受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综合监督组第四组的监督和指导;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3)本次建库将选取5家单位入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单位的全部入库,5家以上的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八)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综合得分60分的条件下,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选取5家单位入库;
七、参加入库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人代表需出示:
1、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提供),并须提供入库登记申请表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申请登记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一正本、一副本、一份电子文件(U盘,电子文件内容应包含所有入库申请纸质文件的内容,按入库申请纸质文件正本的word格式,不设密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以下资料每页均需盖申请入库单位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保持一致)。《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
3、资格审查申请函;(附件二)
4、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5、入库申请单位简介(附件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6、2018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四);
7、项目负责人要求;
8、设计管理方案;
9、满足“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5至8点要求的说明(附件六)。
10、入库企业按综合评分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如建库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库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九、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建库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与入库企业签订入库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建库单位的监督。如发现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半年或半年以上承接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1、成为“入库企业”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建库单位订合同的;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库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3、与他人串通或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建库单位利益的;
4、未经建库单位同意,非法转让、转包承包业务的;
5、背离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程序和相关规定;
6、因资质变更、取消等原因,不能承担建库单位的相应工作的;
7、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取消、降低资质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9、主动要求退出企业库的。
另建库单位对入库单位每个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于一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暂停6个月承接项目;对于二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将被从企业库中清退出去,在两年内不得承接建库单位的小型设计项目。
十、价格原则:建库单位确定价格的原则是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等相关文件基础上根据具体项目特点、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在每个小型设计项目发包前确定工程范围后通知承包单位。结算时,根据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经审核后报建库单位确定。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2021年12月16日
十二、入库申请登记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3号蓝宝大厦(南塔)7楼7D室)
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需向建库代理机构缴纳500元/库的文件资料费,由建库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据。
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同时进行,时间为:
2021年12月20日上午09:3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十三、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四、其他说明
1、本次建库公告及建库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bicc-group.com/sy)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建库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建库单位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入库申请人登记资格;若已经被推荐为入库单位,建库单位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3、入库申请登记、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及建库代理单位通知等相关信息。
4、本次仅接受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了入库申请登记资料并经审查正式办理入库登记成功的入库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5、入库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建库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建库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建文
联系电话:15219999955
建库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520090748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入库登记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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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 | ||||||
入库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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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申请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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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公告文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入库登记时提供授权书) | 姓名 |
| 移动电话 (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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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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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申请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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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建库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附件一
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
入库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 | 资料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申请人 确认 | 备注 | |
(由建设单位填写/建库代理机构填写) | |||||||
1. | 资格审查申请函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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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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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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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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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8年1月至今完成符合本公告要求资质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入库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 |||||
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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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书面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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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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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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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1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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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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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设计管理方案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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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分表的内容 | |
12. | 根据综合评分表,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 |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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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分表的内容 |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申请资料内首页,作为申请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入库申请人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入库申请人须留空,由建库单位审核后填写。建库单位/建库代理机构核对表中材料,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建设单位/建库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入库申请人代表共同签署。
原件审核情况
建设单位/建库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入库申请人代表对申请登记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建设单位/建库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入库申请人代表签名: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二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建库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建库公告的要求,我方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方审查我方参加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的入库资格。
我方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方理解建库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建库公告第五条的原则进行调配,而无需由建库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理解建库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建库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入库申请单位简介
企业注册名称 |
| 企业 性质 |
| 建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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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经营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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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
| 执业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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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组成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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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人 | ||||||||
组 织 机 构 框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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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附件四
2018年1月至今完成的业绩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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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上述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附件五
拟派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 拟派人员担任职务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号 | 相关业绩工作年限 |
1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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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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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供相应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等证明材料。
2、提供相关人员(含综合评分表内人员要求)申请登记截止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应能反映其社保费为入库申请单位缴纳。
附件六
入库申请人声明
致建设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入库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期内;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1年内本公司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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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审查项目 | 要 求 | 审查结果 |
一 | 企业具备承担的工程项目资质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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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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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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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业业绩 | 2018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一项类似本公告要求的资质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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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公告项目负责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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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处罚情况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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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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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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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1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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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评审结果 | (通过/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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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审查结果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2、评审结果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入库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符合资格审查要求,“不通过”表示该入库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小组成员的结论为“通过”则该入库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否则不通过。
附件八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大项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设计管理方案 (65分) | 服务承诺、管理措施等方案 | 30 | 1、申请人服务承诺能达到项目实际需求;服务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妥当,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优秀;服务方案的目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投入及技术保障措施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方案合理可行得30分; 2、申请人服务承诺能达到项目实际需求;服务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较妥当,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较好;服务方案的目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投入及技术保障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方法较合理可行得20分; 3、申请人服务承诺能达到项目实际需求;服务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一般,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一般;服务方案的目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投入及技术保障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方法不太可行得5分。 (注: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拟投入的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 |
人员配备 | 35 | 1、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得10,本小项最高10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10分; 3、具备结构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暖通空调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每个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10分; 4、根据申请人拟投入的组织架构进行横向对比:架构设置清晰,职能分工明确,所包含岗位及人员齐全得5分;架构设置较清晰,职能分工较明确,所包含岗位及人员较齐全得3分,无组织架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5分; 注: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 ||
2 | 企业综合服务能力 (35分) | 企业类似 项目业绩 | 10 | 1、2018年1月1日至今入库申请人完成项目设计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每一项3分;本小项最高10分; 2、2018年1月1日至今入库申请人完成项目设计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每一项2分; 本小项最高10分;备注:同一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
项目获奖情况 | 10 | 1、2015年至今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每个5分;本小项最高10分; 2、2015年至今获得市级设计类奖项,每个2分;本小项最高10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奖只计算主设计单位,且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励的按最高奖项计取。 | ||
企业信誉情况 | 5 | 同时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5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体系证书。 | ||
10 | 1、至2020年企业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得10分; 2、至2020年企业连续3年或以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得5分; 3、至2020年企业连续1年或以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得3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或无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分。 |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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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类似业绩是指:入库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本公告要求的资质等级所能承接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
2、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入库申请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九 入库企业协议书模板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
入库企业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入库企业(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项目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确定的范围承包。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
1.1提供给入库企业的项目规模: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均从企业库中按照成本优化、经济节约、时间效率、经验能力及就近或随机抽取等原则确定承揽单位。
1.2工作内容及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给予入库企业上述规模工程的入库企业资格,并按上述原则确定承揽单位。
2、入库企业
2.1入库企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入库企业被确定为具体项目的承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承揽单位与发包人签订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执行。
2.2工作内容及时间:入库企业应积极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上述规模项目的确定的工作。
2.3工作职责:入库企业被确定为具体项目的承揽单位,应在被授予承揽单位确认书后的三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发包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书》,并按合
同条款履行职责。入库企业在承接业务前需提供人员的相应证件给招标人审查并在招标方备案。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4《设计服务合同书》的合同价款: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等相关文件基础上根据具体项目特点、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在每个小型设计项目发包前确定工程范围后通知承包单位。结算时,根据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经审核后报招标人确定。
2.5工作质量: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发包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与入库企业签订入库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如发现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半年或半年以上承接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1)成为入库企业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发包人订协议的;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发包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3)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4)未经发包人同意,非法转让、转包承包业务的;
5)背离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程序和相关规定;
6)因资质变更、取消等原因,不能承担招标人的相应工作的;
7)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取消、降低资质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9)主动要求退出企业库的。
2.6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
2.6.1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
1)入库企业应确保其在现场的所有员工都经过了足够的培训并具有经验,能够胜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入库企业应遵守所有与实施承揽的工程和使用施工设备相关的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各自办理相关手续。
3)入库企业应为现场开工部分的工程建立职业健康保障条件、搭设安全设施并
采取环保措施等。
4)入库企业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健康、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5)入库企业应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行业机构、发包人、监理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检查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此提供方便。
2.6.2现场职业健康管理
1)入库企业应遵守适用的职业健康的法律和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职业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保护。
2)入库企业应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
3)入库企业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保护用具。
4)入库企业应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配备急救设施,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2.6.3现场安全管理
1)因入库企业原因,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的有关安全规定,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入库企业承担。
2)入库企业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
3)入库企业应对其现场内及进出现场途中的道路、桥梁、地下设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损坏,因未按约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损坏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由入库企业负责。
4)入库企业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2.6.4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
入库企业及时或定期将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因违反约定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入库企业承担。
2.6.5事故处理
1)入库企业的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入库企业应立
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或)救援单位。入库企业应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
2)对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它安全事故,入库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3)因入库企业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及职业健康事件的,入库企业应承担相关责任。
另发包人对入库单位每个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于一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暂停6个月承接项目;对于二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将被从企业库中清退出去,在两年内不得承接发包人的小型设计项目。
2.6其他:入库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发包人。
三、违约和争议
1、违约
入库企业如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约定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其入库企业的资格。
2、 争议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副本各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五、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组成协议的附件
1、入库企业确认书扫描件
2、建库公告扫描件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未尽事宜,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前提下,双方协商。
八、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本协议自2020年 月 日起生效。
协议签订地:发包人住所地。
附件一、入库企业确认书
附件二、建库公告
发包人(公章): 入库企业(公章):
住 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87252713 电 话:
传 真:87252713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先烈东路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44001490209050386231 帐 号:
邮政编码:510500 邮政编码:
附件十 设计服务合同书模板
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 分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总投资 (万元) | 费率(%) | 估算设计费 (元) | |||
改造层数 | 改造面积 (m2) | 方案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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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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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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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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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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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 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全套竣工图(包括结构、水、电、空调竣工图) | 1 | 已提交 | 发包方的设计要求必须为书面要求,不包括口头要求。 |
2 | 装修设计任务书 | 1 | 合同签定之日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平面方案图及电子文件 | 4 | 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 | 发包人认可设计人提交的方案图、施工图设计图纸应签署书面意见。 |
2 | 施工图及电子文件 | 8 | 平面确定后 个工作日 |
说明:
1、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顺延。
2、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为发包人所在地。
3、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业主确认时间段和图纸修改时间,及所需消防报批、审图单位审核、建筑节能审查时间。每个阶段发包人必须以书面文字确认,设计人才进入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 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 付费额 (元) | 付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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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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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图完成交付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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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竣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说明:●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书面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工作强度,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须保证其知识产权不受第三方合法追索。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标、省标。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定。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加工作例会、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后开始施工的项目,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非因设计人原因的,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提供补救措施方案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发包人已付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8.10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人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