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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0-04-15 浏览次数: 3089

各投标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BJZWJGZ-ZC2020-0001        

2、采购项目名称: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工程周边房屋在施工前及施工后的建筑物结构现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施工周边房屋鉴定面积暂定为109.41万平方米,施工前、后各鉴定一次,即鉴定总面积暂定为218.82万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等。鉴定房屋数量以现场测定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对房屋进行施工后第二次鉴定工作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并按照采购人的计划安排进行

注:本项目的工程量为暂定量,实际工程量按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服务期:共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6、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1312.92万元。鉴定单价不得超过6/平方米。

7、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已经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中标后核查。

8、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416日起至2020年422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06室)购买招标文件,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下:

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带备原件核查,原件不齐全或核对不一致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571400-1430(北京时间,下同)

1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71430

1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06室)

1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人联系人:谭工

电话:020-34229916/13763317155

 

电话:18620076462

传真:020-34229916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06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00

 

邮编:510000

E-mail:906777821@qq.com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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