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海岸风情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门海岸风情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方”)的委托,对石门海岸风情街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工程名称:石门海岸风情街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360062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3422991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
四、项目概况: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海岸风情街进行建设,单层钢结构,面积1952平方米,层高5.0米。详见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内容为石门海岸风情街工程,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内容:石门海岸风情街工程,单层钢结构,面积1952平方米,层高5.0米。以上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2)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验收、现场及公司管理费、其他项目费、保险、利润、政府部门的各项收费等),总价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等。
3、最高投标限价:4751059.68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近三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附件二)。
6、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自2020年7月起连续半年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招标文件获取:
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 2 月 5 日至 2021年2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楼706室)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①法人证明书、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如过期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及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如过期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及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⑦《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⑧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承诺函原件(近三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否则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 3 月1日 14 时 00 分开始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3月 1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楼706室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bjzwjgc.com/)上公布。
十二、开标
开标时间: 2021年 3 月 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楼706室会议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0621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招 标 人:(盖章)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盖章)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月 4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承诺书
承诺书
致: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保证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报名申请截止之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不实资料、业绩造假等扰乱建筑市场与招投标正常秩序,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招标管理机构通报或处罚。
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
本承诺陈述若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取消本公司的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接受招标人对本公司进行公开通报和处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