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龙塘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前期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丰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标段划分、资金来源、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龙塘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服务
2、项目编号:BJZWJGZ-JG2023-0008
3、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1802-04-01-224863)
4、项目地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民平村委会、泗合村委会。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20万元。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拟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地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利用的水面共1800亩(具体可利用面积以最终落实为准),组件按最佳倾角布置可满足本期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施工和规划容量用地要求。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项目内容:对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或备案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前期专题服务报告的批复或备案。
专题报告部分:组织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灾报告、水文气象分析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规划选址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防洪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11个专题的编制及评审。
项目工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审批或备案意见止。
二、 投标人合格条件:
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专业或以上。
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项
1、 报名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706室)
2、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的上午9:30 ~11:30 ,下午14:00 ~ 16: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投标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买招标文件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表两份(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近1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1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联合体由主办方单位出具);
(3)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详见附件二);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称职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7)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三)。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二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投标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由主办方单位盖公章)公章;2、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开收据凭证),售后不退。
四、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五、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六、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jzwjgc.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七、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丰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卢生:13600364110
八、 本公告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bjzwjg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清远市丰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月10日
附件一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登记表 | |||||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
招标项目编号 | 购买文件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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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资 料 | 购买文件 单位名称 | (盖章) | 文件价格 (元/套) | 500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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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 | 姓名 | 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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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代理机构经办人: | 投标人授权代表: |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清远市清城区龙塘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在最近三年内没有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清远市丰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清远市清城区龙塘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服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为本项目投标人的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及签署,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⑴(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⑵(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主要负责前期专题报告及配合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即可;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